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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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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5209东莞商标注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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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一、申请商标须知
  凡自然人(个人)、法人(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或对自己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单独或共同申请商标注册。
二、商标种类与年限商标种类年限申请要件 商品商标  10年 欲将自己生产、制造或销售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相区别而使用商标,并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服务商标  10年欲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商标,并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集体商标 10年请人是某个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欲注册某标志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 证明商标 10年申请人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欲注册某标志供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 三、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10份,申请彩色商标的,需提交着色图样10份,并附黑白墨稿2份,图样大小5×5cm~10×10cm;
2、按照商品分类表指定使用商标的规范商品/服务名称;
3、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四、商标申请流程  五、商标行政和司法救济程序六、商标使用须知
  商标专用权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如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任何变更,应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商标专用权人如需转让注册商标,须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生效。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及其指定商品为限。商标专用权人应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如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将被商标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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