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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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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5649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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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嘉兴市“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市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一)技师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机床操作工、中式烹调师、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冷作工、车工、管道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等。

(二)高级技师

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等。

二、申报条件

(一)技师

1、机关事业编制的技术工人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职业技能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1)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50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2)取得高级工证书并被聘用满3年以上,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推荐汽车驾驶员技师考评人选,同时还须在汽车驾驶员岗位上工作满20年,安全行驶连续15年或累计安全驾驶50万公里以上。

2、企业及其他合同制技术工人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地)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3)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的。

(4)从事本职业(工种)满十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5)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的。

(6)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7)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二)高级技师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从事本职业(工种)满十五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三、培训、鉴定和评审工作

技师培训由我局统一组织,高级技师由省人力社保厅组织,培训工作5月10日前结束。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工作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5月份具体组织实施。鉴定内容分理论知识部分(含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和技能部分(含操作技能鉴定和论文答辩)。

技师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论文答辩全部合格者由嘉兴市评审委员会组织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工作在7月底前结束;高级技师由省人力社保厅组织评审。

四、培训、考评费用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费用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经我局审核批准,市区各企业的技术骨干和一线技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将根据市委、市府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资金补助;各县(市)的技术骨干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实行补助。

五、证书核发

各项成绩合格且通过综合评审者,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我局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核发。

六、组织报名

各县(市、区)及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由所在地劳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报名;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技师培训报名工作,并将下列申报材料报到嘉兴市文昌路1848号浙江科技工程学校515室,联系电话82619355)。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5日。

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附件3)一份;

(以上3个附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4、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5、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须上报有效的安全行车证明。

附件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汇总表

   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技师 培训 考评 通知              共印120份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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