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广东畅想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硅酸锆 硅酸锆厂家 硅酸锆批发 分销零售

新闻分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多管齐下,各省“小散乱污”改造潮来袭,数万家企业将被整治…
新闻中心
多管齐下,各省“小散乱污”改造潮来袭,数万家企业将被整治…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次数:54        返回列表

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之年,环保部在3月3日就表示,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将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同时还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目前,各省市县纷纷开展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小散乱污”企业的各项行动。继北京2017年年底前清理整治5000家“小散乱污”企业,河南5月31日前将整治取缔27300家“小散乱污”企业,西安10月底前整治取缔四成“小散乱污”企业之外。

 

目前河北和天津和山东济宁也纷纷下发了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行动方案:

 

河北

1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9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出台《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要求各市县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的规范整治任务。同时开通“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9月30日前,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施治,按时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提高城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2三类措施分类施治

根据《方案》内容,此次整治将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的措施进行分类施治,具体情形如下。

关停取缔类,凡是各市县政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并在6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9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限期搬迁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当地政府要科学规划,组织对上述企业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同时,各地要于6月底前责令企业停产,9月底前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

停产整治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6月底前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9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

3各市县要开通举报热线

为了更好地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开通“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省政府将结合各市县整治进度、群众举报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的,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推进不力的,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的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天津

1今年8月底前完成8565家“小散乱污”企业治理

近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强工业企业污染的源头治理,按照关停取缔一批、转型升级一批、严格监管一批的要求,天津将在今年8月底前对8565家“小散乱污”企业逐一整治到位。

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方面,除完成对8565家“小散乱污”企业整顿治理之外,完成重点行业升级改造100项;实施水泥、砖瓦窑等10个行业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

 

山东济宁

1专项整治“小散乱污”,9月底清理完毕

山东省济宁市近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

2明确整治范围,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据了解,济宁市“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在土地使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有一项或几项手续不齐全、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的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化工、陶瓷烧制、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水泥粉磨站等。

3开展检查考核,确保取缔清理到位

针对排查清单,济宁市各县市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逐一对清单进行核实后实施清理整顿,6月底前完成取缔50%以上,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利用多种传媒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凡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一个乡镇(街道)有1家漏报的,将问责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发现3家漏报的,将问责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一个县市区有两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存在漏报的,将对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

 

PS:文本转载自网络

关注微信公众号——jjfgsc 

或者进入今日化工商城网站www.tdcheml.com查看更多化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