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头号的选取与钢丝绳公称直径及其金属截面积有关。按表2中钢丝绳公称直径,再根据钢丝绳的金属截面积选取接头号。
介于表2钢丝绳公称直径系列之间的钢丝绳,应按下列原则靠入系列:
a. 在直径6~14 mm范围内,所选用的钢丝绳公称直径按小数位四舍五入靠入系列。例如:Φ9.3mm靠Φ9mm;
b. 在直径大于14~40mm范围内,所选用的钢丝绳公称直径与表2中钢丝绳公称直径之差小于1mm时,靠入系列小值,当直径差大于或等于1 mm时,靠入系列大值。例如:Φ22.5mm靠Φ22mm,Φ31 mm靠Φ32mm;
c. 在直径大于40~60mm范围内,所选用的钢丝绳公称直径与表2中钢丝绳公称直径之差小于或等于2 mm时,靠入系列小值,当直径差大于2 mm时,靠入系列大值。例如:Φ46 mm靠Φ44 mm,Φ47.5mm靠Φ4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