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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瑞发豫光贵金属制品订货回购 规 则 本规则由云南瑞发豫光贵金属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发豫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国际惯例予以制定。 第一条订货回购品种及报价方式 1)投资型白银制品:豫光银,标准银条规格为1 千克,纯度≥99.99%。 2)豫光银订货回购的最小单位为1 千克。 3)豫光银以国际现货白银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为客户提供人民币实时报价。 4)豫光银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克,报价精确到0.001 元。 第二条订货回购方式 客户根据瑞发豫光提供的报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以全款或采用预付款支付部分货款(简称“预付款”)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订货回购。 1)全款方式 客户选择以全款方式买入标的物的,在结算全款后,瑞发豫光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交付相应数量的标的物。 客户选择以全款方式卖出标的物的,客户应即时交付相应数量的标的物,瑞发豫光在检验无误后向客户支付全款。 2)预付款方式 客户以预付款方式买入标的物,提取实物前须...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