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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理帐程序一、 提供公司注册基本有效资料1、 公司证书、商业登记证;(复印件)2、 周年申报表(最新)3、 公司章程英文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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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景德镇市

  • 产品类别:

    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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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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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会计理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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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起订: 1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江西 景德镇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品牌:

详情介绍

会计理帐程序 

一、    提供公司注册基本有效资料

1、         公司证书、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         周年申报表(最新)

3、         公司章程英文一本(原件)

二、    提供会计理帐所需资料

1、           银行成立开设(指第一次做帐)帐号一直到贵司结算日期内银行对帐单(月结单);

2、         从银行开设(指第一次做帐)帐户结算时间内银行收入及支付凭证;

3、         请附上银行收支流水帐(即银行日记帐)记录明细。

三、    经我司收到以上(一)(二)内容资料,然后报价。

四、    经双方确定本年会计理帐、审计、申报税服务收费后,签定会计理帐委托书,根据委托书支付款项,然后正式开始为贵司办理理帐审计事宜,大约时间需要1-3个月,完成理帐审计。

五、    如贵司已收到税表,我司会看时间安排是否须延期,或将理帐完成结果填上后连同审计报告提交报税,三个月后税务局由评税师给出评税结果,而我们此次的服务算全部完成。

报价请提供银行以下资料:代办香港公司税务作账报税服务

1、          公司成立时间:         ,结算时间:             

2、          银行收入金额:         ,付出金额:             ;

3、          银行收入笔数:         ,支付笔数:             ;

4、          公司名称:                                        

提供代办香港公司税务作账报税服务

   在香港,地域概念一向是利润课税的基本因素。换言之,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这里课税。可是,虽然地域概念的原则本身清晰明确,但在某些个案的实际应用上,仍然不时引起争议,成为税务局和执业人士之间争讼的项目,须提交税务上诉委员会和法院裁决。枢密院在“恒生银行”案( 3 HKTC 351 ) 和“ 香港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案(3 HKTC 468)中的判决,确立了协助界定利润来源地的指引。近期枢密院在“CIR v Orion Caribbean Limited”案中的判决,再次确定其在上述两个案中订下的指引,并肯定了“作业验证法”是界定利润来源地的适当方法。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香港公司利得税 
利得税是香港政府税收的一项主要来源,也是香港税种中的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税种。这个税种由于其社会涉及面广,因而也广为香港纳税人所关注。
利得税的概念
利得税是指香港政府向在香港从事贸易、专业或商业活动而获得或赚取纯利者而征收的税款。这里所指的"获得或赚取的纯利"包括香港的公司、合伙商号、和团体机构在香港所取得的一切经济来源。
利得税的纳税人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利得税的纳税人是指一切在香港从事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利益的公司、合伙、商号、团体和个人。
课税范围
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
如任何人士出售楼宇或物业是属于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则该人士会被视为经营一项「业务」,并须就任何赚取的利润缴纳利得税。
确定应课利得税的特别规定
根据税务条例,下列款项须被当作是因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营业收入:
(1) 因在香港上映或使用的电影或电视的影片、纪录带或录音,或任何与该影片、纪录带或录音有关的宣传资料而获得的款项。
(2) 因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权、设计、商标、受版权保护的资料、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似性质的财产而收取的款项。
(3) 因在香港经营业务而收取有关的补助金、津贴或相类似资助形式的款项。但任何与资本开支有关的款项则除外。
(4) 因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的动产,而以租赁费、租金或其他相类似形式所收取的款项。

缴纳利得税的基本验证法

一. 任何人士倘若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便须缴纳利得税:代办香港公司税务作账报税服务

1.该名人士必须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

2.应课税利润必须来自该名人士在香港所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

3.利润必须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决定利润来源地的原则

二. 假若符合了上述首两项条件,则任何人士的利润只有是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才须课缴利得税。决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简列如下﹕

1.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2.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换言之,正确的验证方法是查明产生有关利润的作业,并确定这些作业在何处进行。

3.划分利润是否从香港抑或香港以外地方所赚取,乃根据个别交易所产生的毛利而决定。

4.在某些情况下,若个别交易的毛利是在不同地方产生,该等毛利可分摊作部分在香港产生、部分在港以外地方产生。

5.作出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的地点,一般不能用以决定利润的来源地。 

6.香港业务没有在海外设置永久机构这一点,本身并不代表该业务的所有利润均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不过要注意“香港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案枢密院裁决的判词曾列述:“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香港的纳税人,只有在极罕有的情况下,可以赚取不须在香港课税的利润。”

三.香港报税:香港税务局规定每年必须报税一次, 政府按公司纯利润的16.5%征收利得税;公司不盈利不交税,新成立公司允许一年半报税

              

注:港币与美金需分开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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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郑重承诺:凡在我司经办的公司注册、文件、证书、律师司法公证等业务项目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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