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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 品牌: |
详情介绍
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帽子、手术衣、中单、枕套、被套、推床套、手术包、等无纺布系类用品(特殊尺寸可定做)。价格详情请咨询客服~
>1 产品名称: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2 产品型号:YB·FHKZ·DZ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川药管械生产许(2004)第0029
>4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川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640003号
>5 主要技术指标
>5.1 产品执行标准GB 19083—2003。
>5.2 液体阻隔
>5.2.1 合成血液穿透阻隔性:合成血液以10.7kPa(80 mmHg)压力喷向口罩样品外侧面后,口罩内侧面不出现渗透;
>5.2.2 表面抗湿性:口罩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 4745—1997中的3级。
>5.3 过滤效率:口罩对颗粒的过滤效率不小于95%。
>5.4 气流阻力: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2O)。
>5.5 阻燃性能:口罩材料为不易燃性材料,移离火焰后继续燃烧不超过5s;
>5.6 皮肤刺激:口罩材料无皮肤刺激反应。
主要结构:
>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由三层无纺布经热压、缝制而成。
>7 用途和使用范围:
>本品为自吸过滤式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为接受处理的患者及实施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提供防护,可滤过空气中的微粒,能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的传播。适用于医院手术室、病房、门诊等场合。
>8 使用限制
>8.1 本产品不产生氧气,不能在氧气浓度低于19.5%的缺氧环境中使用。
>8.2 危害人体健康的颗粒物包括那些不可见和无气味的物质。不能在有害物浓度达到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的环境中使用。
>8.3 不能改装和滥用本产品。
>8.4 使用过程中,若感觉头晕、恶心和其它任何不适,应暂停使用或寻求帮助。
>8.5 本产品自灭菌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
>8.6 包装破损,严禁使用
>9 使用时间限制
>当口罩破损污染或感觉呼吸阻力明显增加时,可更换新口罩。一般情况建议四小时更换一次。
>10 使用方法
>10.1 佩戴前首先分清口罩的里外面(浅色面为里面),然后使鼻夹朝上,双手食指、母指分别拿住口罩的两上角,将浅色面贴住面部,将口罩上方置眼鼻之间,顺着上头带子把带子系在头顶位置,松紧适度。
>10.2 双手食指、拇指分别拉住口罩两下角,往下拉,同时将口罩折绉充分展开,让口罩罩住下巴,顺着头带将下头带系在颈部,松紧适度。
>10.3 用双手食指,从鼻夹中部开始,向两侧一边移动一边向下按压鼻夹,塑造鼻梁形状,使口罩边沿紧贴面部。
>1、使用单手捏鼻夹出现锐角,会降低防护性能。
>2、当面部胡须、毛发或其它条件可影响面部与口罩的密合度,会降低防护性能。
>11 贮存条件
>口罩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温度:5℃~50℃,相对湿度不超过90%,阴凉无腐蚀性气体并远离易燃的环境中,堆放层数不超过四层。
>12 灭菌方法及环氧乙烷残留量。
>12.1 本品为无菌产品,出厂前已灭菌,其灭菌方法为环氧乙烷。
>12.2 环氧乙烷残留量≤10ug/g。
>12.3 灭菌效果检测方法:无菌试验。
>12.4 灭菌时使用的包装:大包装为瓦楞纸箱;小包装为密闭性良好的塑料袋。
>13 标识,提示符号 。
每支口罩的佩戴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请及时更换口罩。对极少数无纺布过敏的朋友,佩戴一次性口罩时,请注意通风。 如有过敏反应,请立即摘掉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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