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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类消费投诉仍居榜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1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45
核心提示:省消委会18日发布今年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据统计,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今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1459件,为消费者挽回

家用电器类消费投诉仍居榜首

省消委会18日发布今年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据统计,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今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14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3.2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362件,加倍赔偿金额5.81万元。

  根据投诉分析,今年一季度移动通讯、网络游戏、展销产品、电视购物、整形美容、旅游购物及房屋装修等领域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高居榜首,投诉量达4762件,占投诉总量的22.19%。

  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一季度全省消委会接到的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中,按投诉数量由多到少依次是通讯类产品2971件,占比62.39%;计算机类产品480件,占比10.08%;视听产品428件,占比8.99%;厨房类电器376件,占比7.90%。

  “由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手机等通讯类产品因其消费者持有量大、使用频率高等因素,投诉比例最高,在家电类产品的投诉中占一半以上。”上述负责人表示,该类产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分别占到通讯类投诉的50.86%和29.21%。

  在省消委会提供的本季度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中,魅族手机与广州百脑汇电脑城分别因售后服务及产品货不对板问题榜上有名。据介绍,消费者龙先生购买魅族手机后,第二天手机频繁死机、黑屏,客服和厂家互相推诿导致手机滞留快递公司长达一个月之久仍未得到解决。

  此外,多位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在广州百脑汇电脑城购买电脑等产品货不对板。商家首先和消费者就某品牌型号的电脑进行议价,双方达成协议后,商家要求消费者先行付款,自己去仓库拿货,消费者付款后销售单上只是模糊地标明电脑等产品,并不明示型号配置,等货到后消费者才发现不是自己要的型号,而此时商家却不予退款,并坚称该型号就是当初与消费者约定的型号。

  为此,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型号配置,且要等拿到货品后再付款,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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